各代表团:
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南京师范大学第十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0年6月22-24日召开。为了开好这次会议,特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开展提案集中征集工作,代表们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可就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为了认真做好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现对提案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提案的范围
(一)凡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内容,可列为提案。具体范围包括学校改革发展、内部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绩效分配、人事制度、生活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
(二)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3.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4.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的问题;
5.属于应向信访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解决的个人具体问题;
6.其他不符合提案要求的问题。
(三)凡是代表提出的不列为提案的问题,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有一定意义的可作为意见和建议,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转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为了便于各位代表了解往年的提案立案情况和处理情况,校工会通过学校“事务中心”的“两代会”系统公布了相关信息,请各位代表查阅。
二、提案的提出
(一)提案人、附议人须是正式代表。
(二)代表提出的提案,应事实清楚、实事求是,按一事一案提出。
(三)代表提出的提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二名或二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专门委员会名义集体提出。
(四)代表提出的提案应包括标题(提案题目)、案由(原由)、提案内容(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建议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对策)等内容。
(五)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通过规定的程序提出,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本次集中提案,可作日常提案另行办理。
三、提案的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提案的征集时间
5月14日至5月29日
(二)提案的征集方式
教代会提案通过“提案办理系统”办理。“两代会”正式代表直接从学校首页“事务中心”的“两代会”系统提交提案(登录方法:代表从“业务直通车”找到“两代会”系统,点击进入“提案平台”,然后在“提案管理”中进行操作(具体要求见本系统“相关信息”栏目内的“通知公告”内的《两代会系统使用手册》)。
代表提案经过两名或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生成后,系统将提交本代表团团长审批。请团长及时审批,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决定是否立案。
咨询电话:85898029,刘老师
南京师范大学工会
2020年5月11日